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通讯员孙章华 周斌
日前,市政府、十堰军分区发出通知(十政发[2010]28号),要求全市各地和驻十堰部队“八一”建军节期间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通知指出,要采取部门联查、逐级排查、定期检查、情况通报等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优抚调标政策,建立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全省“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提标和兑现,要为烈属和军属家庭挂光荣牌。
通知要求,要普遍走访慰问驻地部队。要组织各基层单位、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慰问驻地部队及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重点走访慰问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老战士、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各单位要根据情况,开展“八一”建军节纪念活动,努力解决本部门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的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节日期间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力度,对义务兵家属要发放优待金,对困难军人家属要发放补助金,对老红军、残疾军人要发放抚恤金,对困难较大的退伍军人要发放救济金,对优抚对象中的低保对象要发放低保金,对优抚对象中的五保对象要发放慰问金,保障他们生活稳定。
2010年07月29日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