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引进金融机构及支持企业上市等工作
■记者覃祥彦实习生余高杨
3日下午,市长张嗣义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讨论《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奖励办法》、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等。市领导涂明安、张维国 、张坤、彭承志、高勤、师永学、刘学勤、冯艳飞及市政府秘书长闵前发出席会议。
在讨论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奖励办法》时,张嗣义指出,金融是经济发展的 “血液”,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增加,增强金融发展的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出台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对引进埠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有效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提升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激活我市金融市场,推动我市经济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张嗣义要求,出台的 《意见》要把握双赢原则,对金融机构的奖励办法可以按照各银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每增加1亿元奖励1万元。金融机构要在进一步优化存贷比及贷款结构、加大信用建设等方面做文章,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规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为:合法存续、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 (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在8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在全国同行业的排名靠前;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张嗣义强调,各部门要协助做好企业上市的基础工作,努力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会议还讨论了 《十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十堰市林业局关于修订<十堰市林地管理办法>的情况说明》、 《关于十堰市申报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的报告》等。
2010年03月04日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