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天会在北京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湖北日报》记者张磊摄
■记者吴社全
在3月5日开幕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天会向大会提交了7项建议议案。
这7项建议议案分别是:《关于参照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办法对口支援丹江口库区的建议》、《关于加大丹江口库区生态移民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紧解决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资金的建议》、《关于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设立为 “国家生态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议》、《关于请求国家尽快制定、完善比照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建议》、《关于完善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十堰至宜昌铁路建设,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这7项建议议案的提出,既充分考虑了十堰的实际,又考虑了国家建设大局;既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又体现了强烈的抢抓机遇意识;既密切关系到民生,又对十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些建议议案所涉及的一些重大项目,不仅关系到十堰当前的发展,而且对未来发展具有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总揽全局的战略眼光和加快十堰发展的强烈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是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之年,完成“四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7项建议议案的提出,必将强有力地推动今年全市的各项工作,促进十堰更好更快发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天会提交了7项建议议案。这7项建议议案,项项关乎十堰发展大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十堰的美好前景,增强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关于参照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办法,对口支援丹江口库区的建议
●背景
丹江口库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既是革命老区,也是贫困集中区。长期以来,库区人民为丹江口水利枢纽建设和服务服从国家南水北调大局,作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
●必要性
库区淹没损失大,恢复重建任务重。丹江口大坝加高蓄水后,增加十堰市淹没土地面积158.7平方公里,库区自然生态体系、生产生活体系均需重构;淹没耕、园地12.46万亩,致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淹没公路826公里、桥梁25座、码头72座,交通运输体系被打乱,在一定时期内,库区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建房难、就业难、脱贫致富难等问题将更加突出。
库区动迁移民多,内安外迁任务重。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按170米正常蓄水位,到规划水平年,预计十堰市动迁17.54万人,比湖北省内的三峡库区移民15.43万人多2万余人。
老移民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较好解决,保持库区稳定任务重。
水质标准要求高,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重。为保水质,十堰市将关停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永久性禁止高污染企业,既增大了选择招商项目的局限性,也提高了新上项目的投资成本。同时水土保持、生态林业、生态长廊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也需要进行大量而长期的投入。
现有税源损失大,扶贫开发任务重。经初步测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每年将直接减少十堰市财政收入6.4亿元。十堰所辖五县一市均属于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在湖北省内大都位于末游,贫困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本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新时期扶贫开发任务繁重。
●建议
建议国家比照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做法,按照 “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原则,采取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方式,把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多种援助方式结合起来,建立起对口支援库区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找准利益共同点,搭建对口支援丹江口库区的平台。二是组织中央国家机关结合自身优势和行业特点,有步骤、有重点、有计划地对丹江口库区和水源区对口支持和倾斜。三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有效地组织受水区与水源区的企业对接、项目对接、资金扶持、信息服务、人才支持,与受水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与技术交流,实现 “南北双赢”的共同发展目标。
关于加大丹江口库区生态移民扶持力度的建议
●背景
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既是生态大市,也是移民大市。到2009年底,全市尚有贫困人口75.96万人,绝大部分散居在深山、远山和偏远地区,受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生产水平等因素限制,生活极端困苦,脱贫任务艰巨,返贫现象十分突出。
●必要性
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全市五县一市两区全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其中有4个县市区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弱。国家正在编制的南水北调专项规划,已将我市划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保障区。全市山地面积占85%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1905.13平方公里,虽比前几年减少了2520平方公里,但仍属水土流失较严重区域。
库区贫困程度严重。我市辖5县1市2区,是集 “老、少、边、穷、库”于一体的贫困山区,5县1市均为国家级贫困县。
生态移民任务艰巨。全市土地总面积3551.16万亩,其中,耕地310.35万亩,占 8.74%; 林 地 2437.81万 亩 , 占68.65%。2001年,十堰市被列为 “长防、天保、退耕还林”三大工程重点实施区域之一。目前,全市已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02.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9%,取得明显成效。实施退耕还林后,全市人均仅有耕地0.7亩,耕地资源更加有限。2009年,全市实施生态移民618户2742人。全市已实施退耕还林的123个乡镇、1258个行政村,共有18584户72729人需实施生态移民,而国家、省安排十堰生态移民8年计划任务5485户21937人,只占29.5%。
生态移民补助资金偏低。按目前的物价水平测算,建100平方米左右的砖混结构房,投资在3.5万元以上。除国家补助外,缺口资金2.3万余元。需要生态移民的农户大多家庭条件差,经济拮据,筹措2万元以上的资金十分困难。
●建议
建议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加大对生态环境脆弱且已失去基本生存条件的山区群众实施生态移民力度:一是将十堰市需要实施生态移民的18584户72729人,全部纳入国家生态移民扶持范围;二是提高扶持标准,由目前人平补助3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
关于抓紧解决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资金的建议
●背景
目前,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在淹没线上承包经营或个人开发的林地、园地等428203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应给予补偿,但没有纳入移民补偿补助范围,成为制约移民外迁的突出难点问题。
●必要性
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事关移民切身利益。移民外迁后,淹没线上林园地无法看管,林园流转一时无法到位,补偿资金没有保障,移民投入、收益损失较大,只有妥善补偿安置,才能确保外迁移民顺利进行。
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符合国家政策。一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国务院在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提出,“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三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 “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国家环保局在 《关于在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重要生态用地要 “占一补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淹没线上林园地作为重要的生态林园和移民经济来源,因工程实施而遭受损失,应比照生态补偿机制给予妥善补偿解决。
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事关库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议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淹没线上园林地补偿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解决:一是对个人投工投劳自主经营的,以淹没补偿标准全额补偿;二是对集体开发、个人承包经营的,以淹没补偿标准减半补偿;三是对集体开发经营的,以淹没补偿标准的四分之一补偿。据此初步测算,约需补偿资金15亿元。请求国家有关部门就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淹没线上林园地补偿问题拿出具体方案,兑现落实有关补偿。
关于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设立为 “国家生态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议
●背景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涉及3省7市43个县 (市、区),共有人口1461万,面积10.65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面积9.12万平方公里,占86%,森林覆盖率48%。近年来,随着中线水源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必要性
服务国家南水北调大局的迫切需要。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既是国家战略资源的承载地,也是生态敏感区;既是革命老区,也是贫困集中区;既肩负着水源保护的战略任务,也承担着稳定和发展的政治责任,将其设立为 “国家生态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十分必要。
已具备设立国家生态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复实施了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及水土保持规划》,还将出台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对中线水源区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先期启动了生态补偿机制。湖北省十堰市位居 “坝区库首”,是全国惟一既享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优惠政策,又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政策叠加区,是丹江口大坝上游惟一的一个地级重工业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以十堰市为核心的中线水源区,已具备了开展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能够成为开展试点工作的最佳区域。
●建议
建议在中线水源区建立 “国家生态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特殊的政策扶持,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最终实现水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一是探索建立试验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 “试验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布局以及政府与公众参与综合起来的管理体制。重点研究跨区域水源保护政策、水价调节机制、水资源管控合作机制、产业和基础设施联合布局机制,生态补偿协调机制以及应急综合管理机制等等,并先行先试。二是加大水源区政策扶持力度。包括综合政策、产业政策、生态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已实行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基础上,建立中央财政支持的试验区水源保护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生态保护基金,滚动发展,专项用于库区建设和发展。
关于请求国家尽快制定、完善比照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建议
●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十堰市五县一市作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逐步享受到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国家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至今不完善、不具体、不系统,致使中部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还不适应国家关于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要求。
●必要性
一是我市五县一市已经享受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生态补偿资金已经覆盖我市所有县市区;二是部分县已经比照西部纳入异地搬迁扶贫试点、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三是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沼气、农村安全饮水、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基层计生服务站等方面的项目安排和投资比例,我市已陆续比照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执行;四是我市主要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在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基本得到体现。
●建议
一是国家应尽快调整、充实、完善和实施中部贫困地区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体系;二是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和创新中部贫困地区比照西部大开发支持方式,拓展支持范围和领域;三是针对我市属于老、少、穷、库的贫困山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实际,加大对我市倾斜支持力度;四是依据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关于 “积极开展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要求,为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水源保护与民生问题,请求国家支持我市积极开展 “丹江口库区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
关于完善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背景
2008年,国家正式启动了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于促进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资金不足、力度不够、体制不全等问题。
●必要性
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加快推进,十堰作为核心水源区,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的敏感区,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全国上下高度关注,生态保护的任务繁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库区淹没损失大,恢复重建任务重;移民动迁多,安置工作任务重;水质标准要求高,水源保护任务重;税源损失大,发展后劲削弱。国家在2008年、2009年分别补偿十堰3.07亿元和3.81亿元资金,仅占损失税源的21.03%和21.17%。国家在生态补偿上标准不高,资金不足,力度不够,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充分体现生态补偿的导向作用。
●建议
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及资金分配机制依据。坚持 “谁保护,谁得益”、 “谁改善,谁得益”、 “谁贡献大,谁多得益”的原则,按照 “生态环保付出的额外成本;库区直接淹没和丧失发展机会所造成的损失;提高排污标准、限制产业发展所导致的贫困程度;未来发展机会的损失”等四大指标体系,制定更加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资金分配机制及监督管理体制。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对丹江口库区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相应地逐年增加;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中征收的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全部返还,用于库区经济恢复发展和生态建设;将十堰市本级财政纳入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范围;对关闭黄姜加工等 “六小”污染企业减少的税收和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纳入中央一般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库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烟叶、柑橘、有机茶、中药材等高效农业产业化基地,对淹没区内迁建企业所欠国债资金3522.1万元予以豁免,以支持淹没区迁建企业生产发展,采用财政资金、受水区对口支援、市场化等多种方法,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协调解决上下游之间的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四是建立长效的后期扶持机制。借鉴三峡移民成功经验,在后期补偿和长期的保障机制上,制定明确的政策。五是探索建立水源区污染治理公共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保障制度。
关于加快推进十堰至宜昌铁路建设,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背景
十堰至宜昌铁路是北煤南运 (运城至石门)辅助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沿线交通运输条件,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促进鄂西北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国家铁路网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必要性
一是扩大北煤南运铁路运能,满足能源需求,保证国家和地区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建设十宜铁路可以直接连通煤炭主产地和煤炭主要消费区,对于缓解干线运输压力,畅通我国西北煤炭基地煤炭南运通道,均衡路网运力,优化运输组织,扩大北煤南运铁路动能进而保证能源需求、维护地区经济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推动沿线资源开发,增强区域经济整体实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建设十堰至宜昌铁路形成鄂西地区对外的快速铁路通道,加强与武汉、宜昌等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将为推进鄂西经济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同时也有助于湖北省东、西部经济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经济协调发展,为湖北在实现中部崛起大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特殊的作用。
三是开发旅游资源,拓展旅游市场,培植旅游支柱产业的需要。项目沿线旅游资源丰富,长江三峡、武当山和神农架 “一江两山”作为湖北省精华旅游景点,拥有独特的原生态风貌,种类多样的生物资源,以及源远流长的人文景观,是支撑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主轴。但落后的交通已经成为湖北省整合三个精华旅游资源、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瓶颈之一。可以预计,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鄂西旅游开发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是完善铁路网布局、增加路网机动灵活性的需要。从路网布局上看,目前湖北铁路网布局中鄂东地区路网密度较高,布局较为完善;鄂西大片区域铁路空白,路网密度较低。十堰至宜昌铁路的建设填补了鄂西北地区铁路空白,在路网中,十堰至宜昌铁路北连襄渝、西康铁路,南经汉宜与焦柳、京广等南北干线联系,形成一条西北至华南地区的便捷铁路通路,结束了沿线县市不通铁路的历史,将极大地改善湖北铁路网东、西部间分布不均衡的状况。
●建议
为促成十堰至宜昌铁路开工建设,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批复十堰至宜昌铁路项目建议书,便于下一步开展做好可研及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使该项目能在今年早日开工建设。
2010年03月06日 来源:十堰日报